|
自2004年我国粮食实现增产后,2006年是我国连续第三个丰产年,按以往规律,连续三年增产往往会让市场粮价一路走低,尽管有“保护价”,但价值规律的长久作用还是会严重挫伤农民种粮积极性。
政府始于2006年6月的“最低收购价”政策,便在这样的既往经验中走上前台,人们更多地是担心如不能将收上来的粮食顺价销售出去,又将给国家带来多少财政负累。
1997年的“保护价”敞开收购便累积了上千亿元的国家及地方财政负担,而如此多的付出却并未托住粮价,连年走低的粮价直到2003年下半年因粮食供求拐点出现才开始上扬。
但是,2006年不同以往。《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自去年11月份粮食上涨后,河南小麦价格一直稳定在每斤0.74元,而此前“托市收购”的均价为0.71元!
何以能够“顺价”,背后原因何在?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李长轩给出的解释是“托市政策设计合理,理顺了各方利益关系,使得政府、企业、中储粮、农发行在收购中形成合力,最终控制了市场主要流通粮源。”
河南省邓州市委书记刘朝瑞说,以往之所以不成功,原因在于没理顺各方利益关系。在粮食补贴资金筹集上,采取了中央、地方财政分摊的办法,导致谁存粮越多,谁的财政包袱就越重。产区没有存粮积极性,销区变存粮为存钱,都不想多拿钱收粮。这次托市收购,收购及保管费用均由中央财政承担,卸掉了粮区政府的“丰收包袱”。
河南省永城市粮油购销公司经理马永堂说,过去粮食企业既要“保护价”收购,又得“顺价销售”,利益不明、责任不清;托市政策明确了国家和企业间的利益责任关系,企业只要收好、管好粮,就有保管费用,不用操心销售,所以收购积极性特别高。
河南一些基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人说,过去在执行“保护价”收购时,农发行像防小偷一样防着粮食收储企业,怕他们偷着卖粮挪用收购贷款,但全省几千家收储企业很难都管住,只能严格信贷程序,以致经常出现收储企业“等钱”现象;而托市收购,农发行只对中储粮一家贷款,明确了中储粮这个收购责任主体,便于银行与收储企业建立对等的责任关系,有利于贷款风险控制,银行放贷便变得及时、到位。
据了解,从6月1日到9月30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共收购托市麦362.5亿斤,占河南省当年小麦产量的63%,远远超过往年50%以内的商品率水平;而中储粮总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共收购814亿斤小麦,占全国小麦产量的40%。
中储粮掌握了大量粮源,被认为是此次调控成功的关键,但以往“保护价”期间国家也掌握了大量商品粮源,为何实现不了顺价销售?
专家指出,过去的政策是统一收购,分散销售。全国上万个粮食收储企业,各卖各的粮,导致互相压价,保护价本该是市场“最低价”,结果谁按“保护价”卖谁卖不出,市场价当然会一路走低。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总经理李经谋认为,“统一收购,集中销售”为实现顺价销售提供了保障。在国家控制了大部分粮源的前提下,定点适时拍卖托市粮,通过统一托市粮“出口”限定底价,使拍卖成交价成为市场主导价,既实现了“托市粮”顺价销售,又不致使粮价过高。如果不采用适当集中销售,“托市粮”销售就可能处于“放羊”状态,顺价销售也便难以实现。
来源:《瞭望》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