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了维护农民利益,稳定市场粮价,国家继续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个小麦主产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从目前来看,全国托市小麦收购工作进展顺利,农民售粮踊跃,企业收购积极,多数基层库站收购现场呈现出繁忙热闹的景象,小麦托市收购政策起到了比较明显的作用。透过热火朝天的收粮场景,笔者认为,从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及执行预案的角度来看,小麦托市收购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客观性矛盾,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思考。 一是农民售粮现状与享受政策优惠的矛盾。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粮食生产发生了悄然变化,部分农民不再单纯依靠种粮来维持日常生活,更多的农民开始外出打工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改善生活,留守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明显减少,部分农户售粮面临着人力、运输等方面的困难。在这一新形势面前,农村粮食经纪人应运而生,他们利用机动三轮车、小货车等运输工具,通过走村串户、设点收购、电话预约等形式开展粮食收购,然后再转手卖给粮食企业。农村粮食经纪人在方便农民售粮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按照小麦托市预案的规定,售粮农民要享受最低收购价,必须将小麦直接卖给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通过其他渠道销售的,不能保证享受最低收购价。而农村粮食经纪人为了赚取利润,必然会按低于最低收购价的价格去收购农户的小麦,从而形成事实上的农村粮食经纪人直接享受国家政策优惠,而部分农户却无奈地游离在政策优惠圈之外。 二是粮源掌握多少与稳定市场粮价的矛盾。根据《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规定,承担小麦托市收购任务的委托收储企业不仅不用担心收购资金问题,而且国家还按收购量给予收购费用补贴和保管费用补贴。对于粮食企业自身来讲,只有多收粮,才能获得更多的补贴收益,所以粮食企业收粮积极性普遍高涨。但从国家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初衷来讲,是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托市收购这个门槛来确保粮价稳定,农民增收。国家托市收购的目的不是为了尽可能多的掌握粮源,而是为了抑制粮价下滑。过多的粮食收购不仅大大跨越了稳定粮价的临界点,而且明显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有可能形成新一轮粮食财务挂帐的局面。但从稳定粮价的角度来看,国家不掌握一定数量的粮源,也无法有效控制粮价。如何保证小麦收购量对稳定粮价的有效作用力,如何使托市收购不变为敞开收购,如何兼顾国家利益、农民利益和企业利益,如何平衡粮食宏观调控和市场运行机制的关系,这需要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和思考。 三是收购单一渠道与多元经营主体的矛盾。今年是国家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第二年,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做好小麦托市收购工作的同时,积极引导多元经营主体入市收购,掌握粮源。虽然多元化经营主体收购小麦的积极性高于上年,但从总体来看,小麦托市收购量仍占全社会小麦收购总量的80%左右,收购多渠道局面并未真正形成。从现实来看,多元化经营主体受收购资金、粮食仓容、收储成本、日常经营等因素的限制,不可能与托市收储企业在新小麦收购市场开展面对面的竞争。托市粮食企业具有政策支持,实行单纯的原粮收储,不用考虑经营盈亏问题。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规模小,软硬件条件有限,难以开展大规模收购。面粉加工企业一方面要收购原料,另一方面还要加工原料,然后销售成品粮,不仅经营环节多,而且经营思路与单一的原粮收储企业也有一定的不同,面粉企业收购小麦是为了加工销售,而不是为了储存,其收购行为具有常年常时和以销定收的特点。由于小麦托市企业与多元经营主体承担的责任义务不同,粮食收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同,企业自身条件也不同,因此,收购单渠道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多元经营主体角逐小麦收购市场的条件尚未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