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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谊 会 章 程 |
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 在网上填写申请粉师表后提交;
2、 在2个工作日内经秘书处核实资料交当值粉师批准,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意通过即成为会员;
3、 由秘书处开通网上粉师会员资格。
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1、 本粉师联谊会内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参加本粉师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 有优先优惠获得本粉师联谊会掌握的科研成果、资料和信息的权利;
4、 有参与本粉师联谊会提供的各项咨询服务的权利;
5、 有对本粉师联谊会工作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6、 有自愿退会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粉师联谊会的决议;
2、 积极参加粉师联谊会的活动,及时完成粉师联谊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3、 保证每周至少浏览一次本粉师联谊会的网上内容 4、 维护粉师联谊会利益。
第十条 会员退会应发E-MAIL通知本粉师联谊会,会员如果连续六个月不上网浏览本粉师联谊会的内容及参加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经当值粉师或会长、副会长中任一人提议,百分之七十以上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粉师联谊会网上活动的开展
第十二条 粉师联谊会日常交流活动在网上开展,会员可以在粉师网上任意发表自己的任何观点
第十三条 粉师联谊会专用网上平台的使用,只要成为粉师联谊会会员都将获得独立的会员实名及密码并凭此登陆参与粉师联谊会的网上活动。
第五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简称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 制订和修改协会的章程;
2、 选举产生理事会;
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其它有关事宜;
5、 决定协会的终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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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票通过新入会粉师资格
2.负责各自频道的版面管理
3.推荐下期当值粉师
4.发起行业相关焦点讨论
5.发起对某种制粉相关产品 的票选及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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